江西省10年开始实施的投标办法
(1)注册建造师凭获得优良工程奖证书原件:国优2分;省杜鹃花1.8分; 省优1.4分;市优
1.0分;
(2)凭能证明本人担任注册建造师(项目经理)时,施工的类似工程业绩的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或竣工验收备案报告、施工图(或施工合同)三件原件按下列标准之一计分:
①类似工程业绩两项指标大于等于招标项目(均满足)的计2分;
②类似工程业绩一项指标大于等于招标项目(一项指标满足)的计1.5分;
③类似工程业绩小于招标项目计1.0分。
类似工程定义: 建筑工程指建筑面积(含相连辅助建筑面积)或结构、建筑高度(不含屋顶金属构件高度)两项指标;市政工程指用途或结构、工程投资总额;构筑物指高度或容积、工程投资总额。
业绩上网公示: 参与全省工程招标项目投标计分的业绩统一在江西省建设厅网站或江西省建设招标投标网站上网公示,方便社会监督和查询。网址: 或,其他网站公示无效,未上网公示的业绩不计分。
3、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 1分
技术职称证书原件:凭项目技术负责人资格(按最高技术职称计分,不重复)证书原件计分
(1)高级工程师计1分
(2)工程师计0.6分。
4、项目组织机构是否合理0.6—1分;
5、项目是否有完善的管理制度0.6—1分。
(二)其它评分因素:7分
1、凭施工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一级及以上计3分;二级计2分;三级计1分;
2、招标人对投标人和投标注册建造师建筑市场行为考察综合评分:4分
招标人对投标人和投标注册建造师的质量、安全、信誉进行综合考察评分,在开标现场公布。
优秀计4分,良好计3.5分,合格计3分。
考察综合评分在宣布技术标得分后公布。
六、投标文件的书面说明和补正
评标委员会对评审有疑义或存在细微偏差的投标文件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书面说明和补正,但书面说明和补正应按《评标委员会和评标方法暂行规定》(七部委令第12号)第二十六条规定进行。对拒不作出书面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在综合评议时可以否决其投标。
七、招标人宣布技术标评分结果
招标人在开标现场宣布投标企业技术标响应性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和企业综合素质三个评分项目的得分。
八、商务报价:60分(开标现场预计分后,送评标委员会进行评审与复核)
(一)投标报价得分具体计分方法:
公布技术标得分后,先随机抽取市场调整系数和下浮让利系数后,开启商务标和宣布投标报价。
1、投标报价(A)等于或小于招标控制价(M)值且大于或等于[0.87(M-Z)+Z]值为有效投标报价。所有有效报价不论是否参与平均,均可参与报价计算得分;
2、投标报价(A)大于招标控制价(M)值或小于招标控制价[0.87(M-Z)+Z]值时,为不响应招标文件的无效投标报价,作废标处理。并不得参与平均值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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