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估价报告(新版)
□□□□□□房地产【抵押】估价项目 编号:吉联□□字[2011]001号
第二部分 房地产估价师声明
第一条 本报告签字的房地产估价师依据委托目的和估价时点,坚持独立、客观、
公平的基本原则,遵照合法、最高最佳使用、估价时点、替代、谨慎等普适性技术原
则,根据法律、技术和信息依据,并较充分的考虑了影响房地产价格或价值的重要因
素。
第二条 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于□□□□年□□月□□日,在委托人□□
□的引导下,现场查看了估价对象房地产的状况,并调查了影响估价对象价格或价值
的主要因素。具体如下:
(一)委托人提供的权属证明等相关资料与实地查看情况相符;
(二)对估价对象的内、外部状况进行了拍照或录像。但被遮盖、或难以接触到
的,或因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原因,未能进行查看(拍照或录像)的部分,仅依据
委托人提供的资料,或者工作经验进行判断,如有差错,将根据法律事实进行更正;
(三)对估价对象过去和现在的使用状况,以及维修和养护状况进行了调查;
(四)对估价对象周边类似房地产市场交易价格的过去、现在和未来情况(包括
租金状况)做了调查和分析;
(五)对估价对象房地产衍生的其他权益进行了调查;
【(六)根据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或国家机关的特殊要求,重新进行了现场查
看和补充调查。】
第三条 本报告撰写选用的相关数据和参数包括,估价对象的法定用途【或批准、
协商】证书、文件;估价对象的测绘报告、协商数据;技术标准的规定;客观市场调
查分析、测算、判断的数据等。
第四条 本报告是依照《房地产估价规范》和《吉林省房地产估价规程》撰写的,
具有合法性、客观性和公正性。
第五条 本报告的使用受到《估价的假设和限制条件》的限制。未经估价机构允
许,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将报告的全部或部分内容用于估价目的以外的用途,或在媒
体上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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