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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精神与中国社会转型(21)

发布时间:2021-06-08   来源: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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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是一个法治社会。我对法治社会的理解,它有一个原则,为了保护每一个人的自由,所有个人的自由,这是它的基础,也是出发点、原则。如果说你的法律是违背这个原则的,那这样的法律恰恰构成了对法治的一种威胁,一种相反的东西。

你举的例子实际上就有这个问题,孙志刚案件,收容条例,它作为一种法规,它实际上是违背个人自由的原则,所以实际上它不是法治的东西,它是法规,但是不是法治。通过这个事件,很多社会上的学者呼吁,最后立法机关把这个条例废除了。我们生活中可能会有很多这样的东西,我们慢慢发现它是违背法治原则的,这些东西在慢慢废除,我们在逐渐这样的走,在慢慢进步。作为具体的行政机关来说怎么做,这就要看他的水平问题了,如果在这样的前提下,如果他水平高,应该尽量的把那些违背法治的法规低调处理,因为他是其中的人没有办法,又不能废除它,应该这样来保持自己的一个立场。

现场提问5:您好,周老师,我曾经拜读过您的作品,很多都是很认同您的观点,今天很荣幸能够聆听您的思想。

我一直有一个困惑,可能这是一个很幼稚的问题,我们人类其实是很偶然诞生的一个生物,按照达尔文的进化论。我们人类究竟活着有什么意义?我们人类活着有没有一种终极的意义?为什么?我也对宇宙学、天文学感兴趣,也有了解,最前沿的科学家,宇宙学权威专家斯蒂芬霍金,地外智能生命体存在的可能性很大,有可能在外星球存在一种比人类更高智商的另外一种生命体,整个宇宙漫无边际,请问您对此有怎样的看法?您研究哲学的最终极目标是什么?谢谢。

周国平:这两个问题我都回答不了,所有的哲学家也都回答不了。其实这就是为什么要有哲学存在的理由,这是永远的困惑。第一个问题,人类存在的意义,或者是我们每一个人个人人生的终极意义,这就是哲学要追问的问题,但是这个问题是哲学回答不了的,实际上所有的哲学家在终极这个问题上给不了答案,如果给你一个答案,往往这个答案是宗教的答案,他要向宗教求援。光是从哲学的角度来说,人类的终极存在意义你要找它的话,就要找到一个永恒存在的东西,这个东西要担保人类存在有永恒存在的意义,那么这个东西是什么呢?哲学家们往往把它说成,就是给你答案的人,他们往往说宇宙是有一种精神本质的,宇宙不仅仅是一个物质的宇宙,你刚才说宇宙是一个物质的宇宙,非常偶然在一个星球上产生了人类,然后必然又把它毁掉,这是物质的宇宙,自然科学的解释。

如果要否定这样的解释,就必须要找到一样东西,它是宇宙的永恒精神,否定了自然科学的解释,那么这个解释是什么呢?用柏拉图的话来是一个理念世界,用基督教来说就是有一个天国有一个上帝。只能找到这样的答案,否则你这个问题就是自然科学的问题,是一个悲观的答案。要不就是不给答案,我现在就是不给答案,我觉得两种可能都有,我不知道那一种是对的,我希望基督教、伯拉图的答案是对的,这样我觉得还有一点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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