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吴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2、综合管理部对全套申请材料从文件制作质量,材料完备性、合规性,项
目方案可行性等方面进行审查,并将审查、修改意见反馈项目组。项目组成员根
据部门初步审核意见进一步完善申请文件的有关内容,修改完毕后,经投资银行
总部负责人审批并签署意见后报内核小组。
3、2008年1月29日,本项目内核小组在东吴证券总部会议室召开内核会
议,参加会议的内核委员包括张剑宏、冯玉泉、余焕、杨伟、王振亚、杨淮、陈
强共7人,全体内核委员经过充分讨论后,在内核意见表上填写了审核意见,并
以投票方式进行了表决,本次内核申请获得全票通过。
内核小组会议形成的初步意见,经综合管理部整理后交项目组进行答复、解
释及修订,申请文件修订完毕后,由综合管理部复核,并将修订后的审核意见送
达与会内核小组成员。申请文件经与会内核小组成员审核同意后,由项目组准备
正式文本并上报。
4、2008年1月29日,本保荐机构风险控制执行委员会、投资银行业务决
策委员会相继召开会议,风险控制执行委员会对项目风险进行了评估,投资银行
业务决策委员会做出了同意申报的最终决策。
(三)内核意见
本项目内核小组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精神,针对发行人的实际情况,
已充分履行了尽职调查和内核职责。内核小组认为:康力电梯股份有限公司建
立了健全的法人治理结构,内部管理良好,运作规范;发行人主营业务突出,
经济效益良好,具有一定的竞争优势和良好的发展前景;发行人本次募股资金
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拟投资项目经过必要的备案程序,能够产生预期的经
济效益。申请文件的制作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和标准。发行人符合首次
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的条件,内核小组认为可以保荐承销该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