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2.1食品卫生(17)

时间:2025-04-22   来源:未知    
字号:

全国卫生监督机构工作规范--食品卫生

糕点原辅料、半成品、成品感官应符合相应卫生要求,无生虫、发霉、酸败等变质现象,对原料和成品按照有关标准进行验收和出厂检验,并检验合格出厂制度;

加工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从事包装、分装糕点和冷加工糕点加工的操作人员应第二次更换清洁工作衣帽、戴口罩,并进行手的清洗消毒;

糕点加工中使用的着色剂、防腐剂等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应当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

冷加工糕点制作应在经消毒的封闭式专用操作间内进行,操作间温度应符合有关要求;

运输成品使用专用防尘车辆并保持整洁,装卸时避免糕点受污染。 b.资料监督检查

原料验收和成品出厂检验台帐,记录规范、齐全;

产品标识、说明符合要求,成品按规定标识生产日期和保质期限,其他标识须符合GB7718的规定;

原料应索取生产者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

产品生产记录齐全,包括投料配方、生产过程、技术参数、使用的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的品种和数量。

(6)糖果生产单位要求

除1.2.3.2(1)生产加工单位通用要求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监督检查: a.现场监督检查

加工人员操作时应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保持手部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人员应戴口罩,清洗消毒手;

糖果加工中食品添加剂、营养强化剂(包括胶基糖胶基)的使用符合要求; 糖果原辅料、半成品、成品感官应符合相应卫生要求;

糖果加工中的防粘剂应使用烘(炒)熟后的食用淀粉,不得使用滑石粉; 包装用纸油墨应不直接接触糖果,浸蜡包装纸所用石蜡应为食品级; 需回炉复制的糖果,应预先将包装纸或其他异物,不得现融化后清除; 仓库内食品及原料分库或分类存放,隔墙离地;高温、高湿季节成品应在

2.1食品卫生(17).doc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复制、编辑、收藏和打印
×
二维码
× 游客快捷下载通道(下载后可以自由复制和排版)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VIP包月下载
特价:29 元/月 原价:99元
低至 0.3 元/份 每月下载150
全站内容免费自由复制
注:下载文档有可能出现无法下载或内容有问题,请联系客服协助您处理。
× 常见问题(客服时间:周一到周五 9:30-18: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