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水处理项目经营协议
如果因乙方的原因导致开始商业运营日的延误,则乙方应就发生的任何延误按照第19.2.1的约定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5 进度报告
工程建设期间,乙方每月应向甲方提交工程建设进度月报,该月报应反映已完成的和在建的建设工程进度和质量、预计完成工程的时间,如果进度和质量发生问题,应提出挽回的措施和计划。
6.6 甲方的监督和检查
6.6.1 对建设工程的检查
甲方有权在不影响工程施工的前提下,检查乙方进度和项目的质量控制检验方法及结果,以确认工程建设符合本协议规定的进度和质量要求。乙方应派代表予以协助,并为甲方之检查提供的必要条件,若检查工作中涉及专有资料的保密问题,应按15.2条保密条款执行。
甲方或其指定的机构在监督、稽查及检查等工作中所作的指示和要求,除有违专业知识常规外,乙方不得拒绝。
6.6.2 不符合质量和安全要求
如果工程建设不符合本协议的质量或安全要求,甲方可以就此向乙方提出警告。如果乙方在甲方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不能或拒绝修正缺陷,甲方有权责令乙方停止施工,并责成乙方进行整改,直到安全得到保证、缺陷得到修补、质量得到控制方可恢复施工。停工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7 不可免除
不论甲方是否监督、检查建设工程的任何部分,都不应视为放弃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权利,也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协议下的任何义务。
6.8 交付图纸、文件和技术资料
6.8.1 乙方应在签订、取得或完成下列文件后15日内,将下列有关文件复印件报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
(a)本项目拟执行的相关设计技术标准和设计、施工、验收规范清单;
(b)有关主管部门批准的设计施工图和审批意见及施工许可证;
(c)工程施工合同和工程建设计划;
(d)监理合同和监理计划;
(e)主要设备的采购合同。
6.8.2在竣工日之后 1 个月内,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下列资料:
(a) 2 份项目设施的全套施工和竣工图纸、竣工验收记录;
(b) 2 份所有设备技术资料和图纸的复印件(包括设备平面图、说明书、使用和维护手册、质量保证书、安装记录、测试记录、质量监督和验收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