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查指导
10、对于需要进行整改的,通常情况下应在与企业沟通的基础上,协商确定整改要求和时限,并在规定的时限内督促企业完成整改。跟踪检查需要在现场完成的,应按上述要求和程序(包括检查前准备)安排复查工作。
11、将日常监督现场检查材料、企业整改材料及跟踪检查材料,归入日常监督管理档案。
七、检查内容和检查方法
1、有效证照、法规及标准
——检查内容:
(1)企业营业执照;
(2)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正、副本);
(3)医疗器械注册证(含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
(4)产品注册标准(如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已备案的产品标准);
(5)有关法规文件(应包含条例、办法、规定、细则和国家局、市局已发布实施的相关公告、通告、通知等文件);
(6)技术标准等。
——检查方法
(1)查看证照是否过期;
(2)查看证照间相关项目的内容是否一致(如名称、地址等);
(3)查看注册证是否超出许可证审批的范围;
(4)查看最新备案标准是否与注册证登记表中的一致;
(5)查是否收集各级药监部门发布的与生产产品相关的法规文件;
(6)查看收集的与产品相关有效技术标准(如国家标准、行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