产生条件客观要件——长期反复运用 主观要件——心理认证
法律确信
证明方法:①根据国家间交往中使用的相关法律文书
②国际组织的相关法律文件
③内国法和内国的相关政策
(3)一般法律原则
①概念
A. 指国际法基本原则
B. 各国法律良知,指内国法的基本原则和规范三种观点
C. 世界各主要文化及法律体系中共有的原则——我国
②基本性质
次要的、第二性的,补充性的渊源形式
③公允善良原则属于一般法律原则范畴
辅助渊源
1、 司法判例→国际法院的司法判例
国际常设法院和临时法院的司法判例
(1)59条,还有仲裁庭****仲裁庭*******
国际委员会相关司法判例
(2)司法判例的效力
司法判例只约束争端当事人自身,不约束争端当事人以外的第三人,如不约束国际法院本身
(3)作用价值:虽然不是渊源,但具有渊源的价值
(4)适用目的:不在于具体确定争端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而在于证明某个法律原则、规则的
存在
2、 学者论著
(1) 概念:各国权威最高的公法学者论著
(2) 效力和适用目的
不具有当然的法律约束力,只是证明法律原则存在的一种资料
3、 国际组织的决议(当代新出现的)
(1) 要具备以下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