均必须应用受体阻滞剂,除非有禁忌症或不能耐受。
7 应告知患者:(1)症状改善常在治疗2-3个月后才出现,即使症状不改善,亦能
防止疾病的进展。(2)不良反应常发生在治疗早期,一般不妨碍长期用药。
8 -受体阻滞剂不能应用于“抢救”急性心力衰竭患者,包括难治性心力衰竭需静
脉给药者。
9 NYHA心功能IV级心力衰竭患者,需待病情稳定后,在严密监护下由专科医师
指导应用。
10 应在ACEI和利尿剂基础上加用 -受体阻滞剂、地高辛亦可应用。
洋地黄在心力衰竭治疗中的应用要点:
2 地高辛应用的目的在于改善收缩性心力衰竭患者的临床状况,应与利尿剂、某
种ACE抑制剂和 -受体阻滞剂联合应用。地高辛也可用于伴有快速心室率的心房
颤动患者。尽管 -受体阻滞剂可能对运动时心室率增加的控制更为有效。
3 地高辛没有明显的降低心力衰竭患者死亡率的作用,因而不主张早期应用。不
推荐应用于NYHA心功能I级患者。
4 地高辛常用剂量0.25mg/d。70岁以上,肾功能减退者宜用0.125mg,1日1次或隔
日1次。
cAMP正性肌力药的静脉应用:
3 对心脏移植前的终末期心力衰竭、心脏手术后心肌抑制所致的急性心力衰竭,
以及难治性心力衰竭可考虑短期支持应用3-5天。
4 推荐剂量:多巴酚丁胺:2-5ug/kg/min ;米力农:50ug/kg负荷量,继以
0.375-0.75ug/kg/min
心力衰竭伴心律失常的治疗要点:
2 无症状性、非持续性室速和室上性心律失常不主张抗心律失常药物治疗。
3 持续性室性心动过速、心室颤动、曾经猝死复苏、或室上性心动过速伴快速心
室率或血液动力学不稳定者,应予治疗,治疗原则与非心力衰竭者相同。
4 I类抗心率失常药不宜用于心力衰竭患者,除非是短期应用于难治性、致死性室
律失常。
5 III类抗心律失常药胺碘酮可抑制心律失常且不增加心力衰竭患者的死亡危险
性,故优于I类或其他III类药物而推荐应用于心力衰竭患者并心律失常的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