儘管人們認爲盧梭的那句名言 我看出一切問題在根本上都取決於政治 有點誇大其辭,但是,就土地産權制度安排這一點而言,我們也不能小視實現著政治功能的國家的作用。
諾斯、羅伯特·托馬斯(Thomas,Robert),在《西方世界的興起》一書中的中心論點是: 有效率的組織(産權)是經濟增長的關鍵,一個有效率的組織正是西方興起的原因所在。 31 通過對諾思著作的解讀,我們可以悟出,有效組織的産生需要在制度上作出安排和確立産權以便對人的經濟活動造成激勵效應。如果一個社會沒有實現經濟的增長,那就是因爲該社會沒有爲經濟方面的創新活動提供激勵,或曰沒有從制度方面去保證創新活動的主體應該得到的最低限度的報償或好處。32諾斯後來在其《經濟史的結構與變遷》中又有所發現:有效的産權安排只是國家與私人努力相互作用多種可能結果的一種,在經濟史上有大量無效率的經濟組織的長期存在。 在統治者和他的集團租金最大化的所有權結構與降低交易費用和促進經濟增長的有效體制之間,存在持久的衝突。 33 正是這個基本矛盾導致了許多社會無法實現經濟增長。話又說回來,爲什麽中國的狀況恰恰被諾斯不幸而言中呢?
2. 效率低下的集體經濟
從前面的討論,我們已經知道,集體化的土地制度安排在國家和農民之間是一種非和約的制度安排,是國家出於單方面的利益考慮而建構的。因此從一開始,農民就被設定在從屬於國家利益的角色上。既然農民對人民公社經濟並無創制權,那麽對集體經濟的進一步變遷也就沒有制度化、合法化的談判地位。隨著與集體化土地産權制度安排相應的制度安排,如農民的財産權通過入社的形式而最後被否定,以戶籍制度爲特徵的城鄉對立的二元社會結構的形成、糧票制以及公社內的口糧工分制的完備,34 加之意識形態的壓力,農民不但不能夠攜帶自己入社的耕畜退社,而且甚至不能攜帶他自身退出此種體制。35 人民公社制度安排下的農民既沒有 退出權 (exit right),也無權自由 喊叫 (make voice);只是他們留在體制內並不因爲對集體的忠誠,而是因爲別無選擇。36但是,農民也有表達對公社不滿意的方式,那就是減少他們投入集體生産的勞動數量。所謂(As sayings go)
下地一大片,回家一條線,做活互相看,爭分轟轟亂。 37 出工鷺鷥探雪,收工流星趕月,幹農活李逵說苦,爭工分武松打虎。 38 喊破了嗓子砸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