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需整理即可使用。
电梯井、提物井、垃圾道、管道井等均按建筑物自然层计算建筑面积。 舞台灯光控制室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乘以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内的技术层(管道层、附层、夹层)是指房屋的局部层次,层高超过2.2米的,按其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与建筑物连接的有柱雨篷按柱外围水平面计算建筑面积;独立柱雨篷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有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柱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单排柱、独立柱的车棚、货棚、站台等按其顶盖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突出屋面的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水箱间、电梯机房等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突出墙外的门斗按围护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
封闭阳台、挑廊,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凹阳台、挑阳台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建筑物墙外有顶盖和柱的走廊、檐廊,按柱的外边线水平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柱的走廊、檐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两个建筑物间有顶盖的架空通廊,按通廊的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无顶盖的架空通廊按其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室外楼梯做为主要通道和用于疏散的,按每层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楼内有楼梯的,室外楼梯按其水平投影面积的一半计算建筑面积。
跨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的高架单层建筑物,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建筑面积,多层者按多层计算。
室内体育馆按实际层数计算建筑面积。体育馆(场)看台下空间加以利用的,其超过1.8米的部位计算建筑面积(多层按多层计算)。
原始设计为假层(含顶层阁)屋面全部翻高后,前后墙沿口到楼板高度超过1.8米的,按实际计算建筑面积。 不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
突出墙面的构件和艺术装饰,如:柱、垛、勒脚、台阶、无柱雨篷等。 检修、消防等用的室外爬梯。 层高在2.2米以内的技术层、夹层。
构筑物,如:独立烟囱、烟道、油罐、水塔、储油(水)池、储仓、地下人防干、支线等。 建筑物内外的操作平台、上料平台,及利用建筑物的空间安置箱罐的平台。 没有围护结构的屋顶水箱,舞台及后台悬挂幕布、布景的天桥、挑台。 单层建筑物内分割的操作间、控制室、仪表间等单层房间。
层高小于2.2米的地下室、半地下室深基础地下架空层、坡地建筑物吊脚架空层。 岗亭、警亭、书报亭等。 里弄房屋后天井内的天棚。 利用马路、通道及隙地所搭棚架。 阁楼。
房屋的平台、晒台、花台、屋顶平台等。 其他
在计算建筑物面积时,如遇上述以外的情况,可参照上述规则精神办理。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有什么规则? 公用建筑面积分摊规则 分摊原则
房屋公用建筑面积分摊以幢为单位。公用建筑面积分摊仅限于本幢内的公用建筑面积。与幢房屋不相连的公用建筑(如变电房、水泵房、门卫房等)不得分摊到本幢房屋内。
房屋公用建筑面积按各户套内建筑面积乘以房屋内相关面积的比例进行分摊。公用建筑面积分摊后,不划分各户摊得面积的具体部位。公用建筑面积部位一经分摊,任何人不得侵占或改变其原始设计的使用功能。
商、住、办综合楼,其房屋内各部位使用功能,房型分隔差异较大,应根据其用途或房型分隔的不同,按相关面积比例先行分摊全幢公用建筑面积(此次分摊的最小单位为层),然后再分摊各自公用建筑面积。
商品房按“套”或“单元”出售。商品房的销售面积即为购房者所购买的套内或单元内建筑面积(以下称套内建筑面积)与应分摊的公用建筑面积。
套(单元)建筑面积=套内建筑面积+分摊的公用建筑